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服务我校学生,配合市、区教体局做好我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绵教体函〔2025〕19号)和《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机构
(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具体要求见《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链接附后)。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认定采取“全程网办”方式进行材料确认,申请人网报前须按认定机构通知要求完成体检并准备好相关材料(需上传或备查的材料附后),网报时选择“参与全程网办”。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6月3日8:00—6月20日18:00
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拿到毕业证具备相应学历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要求报名。
2.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3.注意事项
(1)熟悉网报流程和要求。
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 — “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2)准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认定机构按照申请资格种类选择“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或者“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确认点选择“绵阳师范学院”。
(3)正确填写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只能填写为:学院全称加班级,比如: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1.1。
注:此项填写非常重要,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不能填写学校或其他名称。若因工作单位填写错误导致无法网上确认,后果自行承担。
(4)按要求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上传的材料务必页面端正,内容完整、清晰,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6月9日9:00 — 6月25日17:00(工作日)
2.注意事项:网上确认时间内,确认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和补充,确认点将通过系统留言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认定进度及确认情况,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登录系统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网上确认通过,系统中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确认时间结束,认定机构不再受理。
(三)提交办证书照片
1.照片提交时间
6月16日 — 6月17日。
2.照片提交要求
(1)照片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各毕业班指定负责人提前收集申请人照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笃行楼543办公室。
(2)每位申请人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与网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院、班级、申请学段和学科(如:高中语文/小学数学/幼儿园)。
(3)各班级申请人照片按认定机构分开装袋,即: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装一个袋子;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的装一个袋子。袋子上注明学院班级、照片数量、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四)认定颁证
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安排以认定机构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在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edu.my.gov.cn)或涪城智慧教育网站(www.fcet.cn)查询。预计公布时间:7月25日左右。证书发放方式为自取和邮寄,由申请人按公告安排自行选择(如需邮寄由申请人届时扫描公告页面二维码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教体局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或告知。
五、办理过程需上传或备查的材料
(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面和背面扫描在同一页。
(二)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三)上传在读证明(教务系统下载打印)。
(四)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先核验学籍信息,并在“网上确认”结束前上传毕业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无需上传。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或未在网上确认时间范围内修改(补充)上传材料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申请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资格种类认真阅读相应教体局公告要求。
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链接:
1.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edu.my.gov.cn/mysjtj/c100533/202503/e4bbceaeebcd46e28793405f6d411f64.shtml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www.fcet.cn/bz-information/#/docDetailsNo?id=6929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3月31日